2015年5月15日 星期五

01 內閣責任


親愛的朋友:
我們新時代運動支持內閣制因為內閣制才能提升台灣競爭力終止總統有權無責政治亂象內閣制優點有三項
第一、立法與行政能相互結合,協調一致,使政府的政策能順利完成立法手續,付諸實施。
第二、能充分實現民意政治:內閣直接對議會負責,間接對選民負責,如內閣不得議會之信任,議會得以不信任投票,迫使內閣辭職,而內閣亦得以解散議會,訴之選民以最後之審判。縱使國會之多數黨可長期支持內閣,因議會須定期改選,故國民仍可藉此選舉以表示是否支持執政之政黨。不但能充分表現民意,亦可發揮政府功能。
第三、內閣人選,可因時勢需要,隨時更易,富有彈性可針對時代需要,選任適當人選,隨時更易內閣。與獨裁國家,非藉暴力或革命之推翻:或總統制之國家非等待一定任期之到達無以更易者不同。



你要坐視台灣繼續政治惡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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