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時代責任運動觀察發現台灣政治亂象層出不窮,藍綠惡鬥已到了公民容忍極限,政府無能與失能根本原因在於未建立責任政府!
新時代責任運動主張:
第一、台灣修憲建立責任政府,(responsible government),或稱問責政府、責任內閣等,是一種政治制度,即政府對議會負責任。
第二、議會問責是西敏制的議會民主政治體制的基礎。在使用此制度的西敏制民主政體,「政府」(行政機構,通常是內閣)對議會,而不是對總統負責。
第三、政府部長(政治官員)就其決策及其負責的政府部門的表現對議會負責。
你認同我們新時代責任運動修憲的主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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